员可依据三违处罚规定条款直接开出罚单。二是行政处分。对性质严重的三违人员或事故责任者,由职代会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讨论决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此外对个别三违人员或事故责任者,除给予经济行政处罚外还可给予调离原岗位到培训中心接受培训,合格后再重新安排工作。
2、建立网岗员、民兵安全哨,定期上岗检查制度。为了抓好矿井的安全管理,在充分发挥专职安监人员作用的同时,矿工会、团委、武保科分别成立了群监网员、青安岗员、民兵安全哨等群监组织,建立了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坚持每周至少一次夜间上岗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出的问题由安监中心进行处理并通报。矿工会每季度组织一次职工代表进行安全视察。
3、根据生产实际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如搬家倒面、大断面施工、溜煤眼等,现场选派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安检员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可靠,施工单位的跟班干部是否在现场指挥等。
二是加强对特殊时期的安全管理。如节假日、双休日、交接班等。这一时期员工的思想比较活跃,易出安全问题,因此注意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每次停开工都有措施,真正做到了停能停得下,开能开得起来。
三是加强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根据我矿的安全生产实际,斜巷运输、机电设备检修、顶板管理是我们的薄弱环节,容易发生安全问题,我们采取了有真对性的措施,在斜巷运输上,严格执行“五人联锁”拉放车制度安监员不在现场不准拉放车,设备检修心须执行停电挂牌制度。
4、坚持依法从严治矿,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矿井投产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治矿,在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加大对各类三违现象的处罚力度,有效地遏制事故的发生,从2004年到现在经职代会劳动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先后对18名三违人员进行政纪处分,其中受到开除矿籍溜矿察看处分9名,降薪处分6名,行政记过处分3名,维护了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5、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提高矿井安全装备水平。
从2001年矿井恢复建设以来,特别是2002年11月《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以来,我们相继投入4983.2万元用于矿井设备设施改造,投资120万元安装了国内比较先进的森透里昴500(KJ31)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主要提升系统全部实现了计算机自动化控制。随着安全投入的加大,提高了矿井安全装备水平,增强了矿井整体抗灾能力,为矿井的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年多来,我们通过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全矿广大员工的安全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遵法守法自觉性显著提高,依法治矿,从严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使矿井在短时间内实现高效快速全面发展。
安全生产发言材料(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下面,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本次会议汇报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请予审议。自2002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把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作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总抓手,不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措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保持了持续稳定好转的良好态势。2002年至2004年,全市安全生产各项指标连年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比上年减少28%和13%,下降幅度名列全省第一,事故起数由2003年的全省第2位下降到2004年的第7位,死亡人数由2003年的第2位下降到2004年的第3位,连续三年杜绝了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2004年全市事故起数为2558起,死亡人数为817人,分别同比下降29.9%和21.2%,是我市近年来的最好水平。
一、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后,为在全社会迅速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学习教育和宣传普及活动,全民安全生产整体素质大大提高。
一是强化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近年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利用报纸、会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每年6月份,各级各有关部门都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征集万人签名,发放安全生产知识读本,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每年11月份,市安监部门都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开展以宣传《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十日行”活动,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对违背《安全生产法》的行为进行曝光,将《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另外,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在2003年和2004年连续举办了两次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电视知识竞赛,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和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是强化对各级安监干部的培训。《安全生产法》颁布后,市政府立即邀请国家参与《安全生产法》起草的专家,对市县两级有关领导干部及安监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系统学习《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职责,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工作制奠定了基础。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市安监部门组织《安全生产法》宣讲团,深入基层巡回宣讲,大大提高了各级安监人员的执法水平。三年来,共举办各类执法学习培训班24次,培训执法人员2100多人次。
三是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为进一步强化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主体责任意识,各级各有关部门通过举办学习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不断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使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使他们大大提高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有效夯实了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减少了事故的发生。三年来,全市共举办培训班400多次,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3万多人次。
二、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前提和保障。近年来,我市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