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探索建立与我国相适应的不同层次的循环经济模式和体系。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区域与区域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大,目前还找不到一个同一层次的循环经济模式在全国推广。因此,分析区域发展状况和经济特色,因地制宜,探究适合当地的循环模式是非常必要的。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可以选择典型企业进行生态工业试点,选择一批工业园区,建立废物交换系统,企业间的闭路循环和生态链等。
4.4 建立健全合理的管理体制与机制。发展循环经济是一级政府的职责,需要经济综合部门和资源环境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定位,从不同角度共同发挥主导作用。我国推动循环经济发展,需要建立一个协调的管理体制,科技、财政、金融、税务和国民经济建设的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发展循环经济,政府既有引导责任,又应通过制定各种经济激励措施,给予企业资金和政策支持。企业作为循环经济的实践主体,应意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通过建立污染者付费制度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负责其产品生命周期内的生产、使用、收集、回收、再生利用和处理处置。
4.5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循环经济意识。全民的主动和积极参与是发达国家循环经济的一个共同特征,这主要得益于长期以来政府对社会民众循环经济意识的培养和宣传。公众的积极参与对循环社会的建设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成效显著。
我国要特别加强对循环经济的宣传与报道力度,增强国民对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性与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公民资源节约与环保意识,把循环经济的发展与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有机结合起来,变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为政府、企业与全民的共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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