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基础应该是社区。过去相当长的时期中国的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在单位组织的基础之上。“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社会组织体系发生深刻变化,传统的行政化单位体制逐步瓦解,国家在相当程度上失去了依托原有单位承担社会职能的组织基础,同时强调现有单位在改革中剥离原来承担的社会职能,实现社会职能社会化(以及某种程度的市场化)。”原先“一统天下”而“无所不包”的单位制管理模式,已经逐步让位于以居民自治为载体的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整个社会管理体制的基础发生了转变,过去是以单位为基础,现在以社区作为基础。日益复杂和增多的社会需求和问题,都需要在原有的单位体制之外得到解决,社区就成为这样一个载体。社区建设成为城乡基层社会管理体制转型的标志。因此,推进社区建设,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是加强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应当指出的是,城乡社区居民的需求多元化,需要有多元化的组织来应对,因此,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建设将成为中国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点。改革开放以前,长期的计划体制在县乡两级造就了庞大的“全能政府”,政府组织对农村经济社会事务无所不包、无所不揽。在政府强控制模式之下,中国基层社会民间社会的“自域”范同非常狭小,力量也非常薄弱。面对新形势与新任务,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分工和协作,是加强与完善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要有利于调动市场和社会组织的参与力量;有利于实现公共资源、公共信息整合共享;有利于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三者问的良性互动。
在目前中国社会自治能力较弱、社会组织发育不健全的情况下,应进一步发挥公众依法有序参与的作用,将公众参与的方式方法制度化、法制化,政府应因势利导、顺势而为。一是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明确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工作范围、经费来源、管理手段、管理程序等,维护和确保社会组织对社会管理的参与权;二是放宽政策,创造环境,降低门槛,放手发展城乡各类社会组织,促其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的社会管理;三是引导社会组织进行公开、透明化的运作,促进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承担社会责任,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支持和鼓励城乡居民成立形式多样的慈善组织、群众性文体组织、科普组织和为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的组织;积极发展以卫生保洁、治安巡逻等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社区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和引导居民从事社区志愿服务;在农村,因地制宜,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提高农民群众的组织化程度和参与市场竞争、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改变单家独户闯市场的弱势地位,达到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目的。通过社区民间组织,使村民在参与各种活动中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