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的对策建议
营造顺畅、宽松、便利、法治的经济发展环境,是决定县域经济发展成败的关键。当前,我县正处于经济发展的良好机遇。要实现经济的腾飞,就必须用硬措施建设软环境。从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改革体制、完善机制入手,推进经济发展环境建设逐步深入。
1、进一步解放思想。只有思想进一步解放,才能带来观念进一步更新,作风进一步转变。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服务发展”的大讨论,引导干部群众充分认识“环境就是竞争力,环境就是生产力,环境就是生命线”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开放意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解决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在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上,全局意识要强;在效率与程序的关系上,效率意识要强;在服务与监督的关系上,服务意识要强;在创新与规范的关系上,创新意识要强。进一步树立权力就是责任,管理就是服务,抓环境就是抓发展,抓环境就是创政绩的责任意识。要鼓励企业敢闯敢试,只要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都要积极为企业提供发展的舞台。要鼓励干部和企业家交朋友,鼓励采取多种方式支持企业发展,重奖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用真诚留住人才,用优惠政策吸引投资,用优质服务方便投资,用优良的环境培育企业,真正形成“资本跟着人才走,人才跟着环境走”的局面。
2、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行政服务环境最具决定性,最具带动性,最具能动性。环境决定发展,服务创造优势。因此,创新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率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中之重,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根本体现。一是对外来投资者予以“绿卡”保护。为外来投资者工作、生活、学习提供最大的方便、最宽松的环境,吸引和保护外来投资者在投资兴业,使外来投资者安心、宽心、舒心、放心。促进外来先进思想的渗透和同化,促进外来优秀人才的挑战与竞争,促进外来生产要素的富集和激活,努力形成招商引资的“葡萄串效应”。二是开展部门单位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坚持和完善重大项目许可服务新闻发布、联审会办、超时默认许可等制度,对重大项目行政许可流程进行全程跟踪问效。三是对规模企业实行上门服务。定期到有关乡镇、企业、工业园区,现场提供面对面服务。定期邀请投资者、纳税人和企业家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投资者、纳税人和企业家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将有关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优化发展环境的相关制度、涉企收费目录手册等发放到企业,确保政令畅通。
3、进一步强化监督。一是继续开通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二是在全县纳税大户或规模以上企业中聘请10名企业负责人为软环境监测信息员,定期召开软环境监测信息交流会,及时掌握投资者生活和工作需求;及时掌握投资者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投资者对软环境建设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排查整改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类问题,逐步完善软环境监测网络,努力提高软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和重要窗口部门的检查、收费、处罚、许可以及服务态度、工作作风、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明查暗访力度,及时纠正和查处影响投资环境的人和事。四是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罚依据、处罚标准、裁量结果、处罚执行、相对人意见等情况,遏制滥用自由裁量权行为。坚决杜绝多收费、少服务甚至只收费、不服务的现象。
4、进一步健全保障机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从根本上讲,是与既得利益的博弈,是与传统观念和习惯的较量,必将是一场攻坚战。因此,必须结合实际,标本兼治,立足建设,逐步建立优化经济环境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经济发展环境由治理向建设转变。首先,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的领导,建立经济环境建设的目标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职责,做到层层有责任、人人有压力。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管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要敢抓敢管。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对下失之于宽,就是对企业苛之于严”,给下级犯错误的机会,投资者就不给我们机会。对严重失职、失察的领导干部要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其二,要进一步健全经济发展环境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经济环境监测点、经济环境监督员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对优化经济环境的监督指导,积极推行企业评部门、企业评行风制度,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对企业经营的环境开展经常性的暗访活动,向社会公开评议结果,与干部评先表彰、奖惩任用真正挂起钩来。其三,要畅通企业的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制度,建立反应迅速的投诉机制。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监督,切实做到有诉必办、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错必纠。其四,要建立完善惩处机制,加大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的查处力度和组织处理力度,着力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盯准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形成“马上行动,强力执行”的工作氛围。对于扰乱经济秩序,破坏经济环境建设,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进行查处,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公开曝光,真正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
(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事务所)